你好;我发现我老公有第三者了;我现在要求离婚;但是在我们结婚时娘家拿了几万块钱给我们买车;但最后没买;现在我要求离婚;我要把我娘家拿给我们买车的钱拿回;但我老公的意思是不想拿;说拿给家里做生意了;要拿找他爸拿;我们一直和他爸妈住在一起;家里的钱也是他爸在管;我现在该怎怎么办;我跟老公在商量协议离婚;但他不离;我起诉离婚好吗;我娘家赔礼的钱能拿回吗;在结婚时他家买了房但房产证是写他爸的名字;要是离婚了;我和儿子能分到房子吗
你好!
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:
1、关于房产。根据物权法的规定,房屋以登记为准。房产证上是他爸的名字,一般会认为是他爸的财产,你和你儿子不能分配。如果你有证据(比如购房票据)证明买房时你和你老公也出了钱,才能在你们出钱的范围内分配。
2、你娘家拿的几万块钱。如果是在结婚前,属于对你个人的赠与,应当是你的婚前财产,是你个人财产;如果在结婚之后的赠与,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。
3、起诉离婚。如果你老公不愿意离婚,而你非要离婚,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。
4、财产分配。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老公有第三者,导致你们婚姻破裂,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法院多分得夫妻共同财产。
5、离婚对双方伤害很大,建议认真考虑。 2011-05-10 10:03:13 |